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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7月19日 (日) 08:45的版本

善补阳者,必于阴中求阳,则阳得阴助而生化无穷;善补阴者,必于阳中求阴,则阴得阳升而泉源不竭。

善补阳者,必于阴中求阳,则阳得阴助而生化无穷;善补阴者,必于阳中求阴,则阴得阳升而泉源不竭。(明•张景岳《景岳全书•卷五十•新方八阵•补略》)

解释

此论点是张氏根据阴阳相互依存、相互转化的理论提出的,认为阳以阴为基,阴赖阳以化,故临床治疗阴虚、阳虚病证时,应注意滋阴不忘助阳,补阳并兼益阴。如其创制治疗肝肾阴虚的左归丸,在大队的补阴药中又加用菟丝子、鹿角胶等温补肾阳之品,目的是使阴得阳升而泉源不竭;治疗肾阳不足的右归丸,在用补阳药的同时又佐山药、萸肉、枸杞子等养阴之品,目的是使阳得阴助而生化无穷。治疗肾阴、肾阳不足者用药配合如此,治其他脏的阴阳虚衰以及气血不足等,亦当参其意而用之。

治急性病要有胆有识,治慢性病要有方有守。

治急性病要有胆有识,治慢性病要有方有守。(现代•岳美中《岳美中论医集》)

解释

急性病多外感实邪所致,来势迅猛,传变较快,故治疗宜大胆果断,速战速决,不可坐失时机。但亦不可鲁莽行事,应辨证清楚,有的放矢,故治急性病的胆与识,是有其内在联系的。慢性病多属内伤杂病,其病来渐,缠绵日久,正气多虚。正虚之体,既不耐重剂,即使方药对症,正气亦难骤复,故治疗宜宽缓广服,运筹周全,假以时日,方能水到渠成。有方,指针对病机之方;有守,即服之虽无显效,亦不宜轻易更方,为医者需有此定见。否则操之过急,轻易地改弦易辙,往往酿成欲速不达之过。

要知药气入胃,不过借此调和气血,非药入口,即变为气血,所以不在多也。

要知药气入胃,不过借此调和气血,非药入口,即变为气血,所以不在多也。(清•徐灵胎《慎疾刍言•制剂》)

解释

其言虚证用补不在多,贵乎维护胃气。凡以药治病,必借脾胃中州斡旋之力,方能使气血调和而奏效,这正是张景岳说的“非以药汁入腹即为人血,药气入腹即为人气也”(《景岳新方砭》)。故进补药不在多,须时时顾及胃气,如脾胃之气薄弱,即使补益中病,也常因运化无力而有碍药物之吸收,反致病情加重,所谓“虚不受补”也。故施补剂应首重脾胃功能,或配伍助脾醒胃之品,使中气健旺,化源充足,气血自会渐生。

考《内经》治肝,不外辛以理用,酸以治体,甘以缓急。

考《内经》治肝,不外辛以理用,酸以治体,甘以缓急。(清•叶天士《临证指南医案•卷七•痉厥》)

解释

所谓《内经》治肝,实本于《素问•脏气法时论》,该论有“肝苦急,急食甘以缓之”、“肝欲散,急食辛以散之,用辛补之,酸泻之”。其言辛以理用者,指用辛散之品以解肝郁,是从肝喜条达,主疏泄之生理而言,故急食辛以散之,用辛补之。肝以阴血为体,乃气之附丽,酸可补阴血而敛肝气,治肝体而使用有所归,故曰酸以治体。肝又为将军之官,主升主动,其性刚,故以急为苦。甘能缓中,治以甘缓,以柔克刚,故曰甘以缓急。总之,肝病虽繁,临证治法甚多,但概其大要,不越辛散、酸收、甘缓三个原则。

善治脾胃者,能调五脏,即所以治脾胃也。

善治脾胃者,能调五脏,即所以治脾胃也。(明•张景岳《景岳全书•卷十七•杂证谟•脾胃》)

解释

五脏有病,重在治脾,然脾胃有病,除治本脏外,尚须注意调治他脏,因脾胃纳运有赖于他脏的协调和促进,他脏有病,亦可累及脾胃。如肝气郁结,不遂其条达之性,木不疏土,则脾气不能伸,胃气不能复,故必得舒肝气助升发,使木气达于中土,脾胃诸症方能消除。又如命门火衰,中州不运,治当以温肾壮阳为先,使釜底之火旺盛,中土不寒,则水谷乃化,脾胃自治。故五脏失和,脾胃难安;四方充足,脾胃受益,故曰能调五脏,即所以治脾胃也。

凡治病,总宜使邪有出路。宜下出者,不泄之不得下也;宜外出者,不散之不得外也。

凡治病,总宜使邪有出路。宜下出者,不泄之不得下也;宜外出者,不散之不得外也。(清•周学海《读医随笔•卷四•用药须使邪有出路》)

解释

大凡实证,皆以邪盛为主,治当祛邪。祛邪宜给其出路,并要速去,尽去之,否则逐邪无门,贻误病情。如肌表受邪,当用汗法,使邪外达而散,所谓“邪在皮者,汗而发之”(《素问•阴阳应象大论》)。故水肿兼有表证,可“开鬼门”以驱邪;痢疾兼有表证,可用逆流挽舟,令邪从汗而解。故曰不散之不得外也。如邪聚肠腑,当用下法,使邪随糟粕而泄。若热结膀胱,少腹蓄血,或水饮内积,胸腹满胀者,均可泄之,使邪从下出。故曰不泄之不得下也。总之,不同的病邪,应给予不同的出路,而给出路,又应据病位之所在而因势利导之。

治心火以苦寒,治肾火以咸寒。

治心火以苦寒,治肾火以咸寒。(清•徐大椿《医学源流论•君火相火论》)

解释

心火实证居多,宜用苦寒直折,且苦味入心,能泄降心火,导邪下行。故曰治心火以苦寒。肾火多为虚火,大多由于真阴耗伤,而致阳亢无制,故宜用咸寒之品以填补真阴,真阴足则阴与阳并,水能制火。如大补阴丸中,用龟板便属咸寒之品,可育阴潜阳,使阴液得养,则肾火自然平熄,是培本清源之法,此即王太仆(王冰)所说“壮水之主,以制阳光”之义。

治先天当求精血之属,培后天须参谷食之方。

治先天当求精血之属,培后天须参谷食之方。(清•王旭高《王旭高医案•卷二•虚劳》)

解释

《难经》曰:“损其肾者,益其精”,肾为精血之源,非精血则无以立形体之基,故先天不足,应重在填补精血。而“精血有形,故非味厚之品,不能濡养真阴,渗灌府藏”(《药治通义》),故求精血之属多用味厚与血肉有情之品,如熟地、萸肉、龟板、紫河车等。脾为仓廪之官,非水谷则无以成形体之壮,而诸多食物味甘入脾,具有补脾之力,故后天虚弱,须参谷食之方以培中土。如王氏治脾胃气虚者,遣方中常配伍山药、扁豆,苡仁、莲肉,大枣、粳米等,以补气健脾而助运。

情志中病,未可全凭药力,务须屏烦颐养,方能除根。

情志中病,未可全凭药力,务须屏烦颐养,方能除根。(清•程杏轩《杏轩医案•续录•家芁生兄怔忡治法》)

解释

情志不遂,可使五脏气血阴阳失调而发病。在治疗上不能徒恃药饵,因人是有情的,常言道“无情草木之品,不能胜有情之病”,“心病还须心药医”。故病关情志,陈施以药物外,还须嘱其襟怀舒畅,怡悦情志,实能助药力之不逮。如黄承吴谓:“七情之伤人也,亦形受之,而七情之起,则由于心意识,故其为病,有难尽于病石治者。”(《折肱漫录》)。

初病之热为实热,宜用苦寒药清之,大病后之热为虚热,宜用甘寒药清之。

初病之热为实热,宜用苦寒药清之,大病后之热为虚热,宜用甘寒药清之。(明•喻嘉言《寓意草•辨王玉原伤寒后余热并永定善后要法》)

解释

初病之热,多属邪势炽盛,正气未衰,故可用苦寒之品清其热,俾热邪速去,如连翘、山栀、黄连、黄芩等,皆为常用之药。而大病后之热,多系余热未净,阴津已耗,若再投苦寒,不惟热不能清,反将更伤其阴,故宜用甘寒柔润之剂,一者清未净之热,二者滋已耗之阴,寓养阴于清法之中,使热退而津复。故喻氏云;“以生津之药,合甘寒泻热之药,而治感后之虚热,如麦门冬、生地、牡丹皮、人参、梨汁、竹沥之属,皆为治法”(同上)。

欲泄水,必崇土, 欲平气,必疏木。

欲泄水,必崇土, 欲平气,必疏木。(清•王旭高《王旭高医案•卷二•臌胀水肿》)

解释

此乃治疗水肿的两大治法。脾主运化水液,若脾失健运,则水湿无制,泛溢表里而成水肿。如《素问•至真要大论》说:“诸湿肿满,皆属于脾”,故治疗水肿常用实脾饮,亦用胃苓汤,附子理中汤等,其旨均在崇土,以中州得运,阳气流通,水自渗泄。肝主疏泄,能助脾胃之运化,若肝失疏泄,脾土受制,则土虚而水泛,同时气滞亦能导致水停,即所谓“气不行水”,故治水肿方药中常配香附、青皮木香等疏肝行气之品,使气行则水亦随之而行。

肝虚无直补之法,补肾即所以补肝;中虚有兼补之方,补火而更能生土。

肝虚无直补之法,补肾即所以补肝;中虚有兼补之方,补火而更能生土。(清•王旭高《王旭高医案•卷三•痰饮》)

解释

肝藏血属木,为水之子,肾藏精属水,为木之母。所说肝虚无直补之法,即虚在肝可求之肾,补肾即所以补肝。如肝血不足可濡养肾精,乃《难经》虚则补其母之义。《医宗己任篇》所载“滋水清肝饮”(山茱萸、白芍、酸枣仁、归身、熟地、山药、柴胡、栀子、丹皮、茯苓、泽泻),原系六味地黄丸加味,本为治肾阴不足之方,而临床则又常用于肝之阴血不足,气火内郁等证。中虚,在此指脾虚。脾为气血生化之源,而脾运有赖于肾阳的温煦,故脾阳虚或服补脾药而不效时,兼用补肾阳之品可以奏效。说明温肾阳有助脾运之功,即“补火而更能生土”之义。

治肝不应,当取阳明。

治肝不应,当取阳明。(清•叶天士《临证指南医案•卷三•木乘土》)

解释

木易乘土,但诊治时还须分清主次。如肝气横逆而犯脾胃者,其本在肝,治疗亦宜抑肝为主,常用“抑木扶土”法。如脾胃虚弱而致肝木顺乘,则其本在脾胃,若仍着眼于治肝,未免舍本逐末,治当扶土为主,佐以抑木,此即治肝不应,当取阳明之义。对此,叶氏常用人参、茯苓、半夏、白术、陈皮、甘草等培补中宫,再佐以白芍、木瓜、乌梅、当归等柔制肝木,使脾胃健运,则肝气自平。

胃以通为补,脾以健为运。

胃以通为补,脾以健为运。(近代•丁甘仁《丁甘仁医案•卷八•膏方》)

解释

脾以健运为常,胃以通降为顺。故治脾当重“升运”,治胃勿忘“通降”,即使对脾胃虚证,亦不可纯用甘温或甘凉药滋补,应顺脾胃之性加用升清与和降之品。如东垣制补中益气汤,配升麻,柴胡以升举清阳,陈皮以理气助运;升阳益胃汤中加羌活、防风以鼓动胃气,可见其治脾之方不失升运,治胃之方不离通降。又如叶天士对胃阳虚者,每取干姜、吴萸、桂枝、荜拨之类辛温流动,斡旋中阳,对胃阴虚者,喜用沙参、麦冬、石斛、玉竹等补而不腻之属,又常加半夏、陈皮等辛开之品于滋润药中,皆深得调补脾胃之奥义。

无下有同此一病,而治此则效,治彼则不效,且不惟无效,而反有大害者,何也?则以病同而人异也。

无下有同此一病,而治此则效,治彼则不效,且不惟无效,而反有大害者,何也?则以病同而人异也。(清•徐灵胎《医学源流论•卷上•病同人异论》) 此语指出治病因人制宜的重要性。盖人之禀赋有厚薄,脏气有阴阳,年岁有老少,身形有肥瘦,性情有缓急,肢体有劳逸,故六淫、七情感人虽同,但人受之而发病则各异,故凡临证施治宜仔细审察,灵活变通,切不可拘执于同病用同方治之,若不知此,则常因药性与病体相悖而加剧。

腑病宜开通,不得以脏药犯之;脏病宜补益,不得以腑药犯之。

腑病宜开通,不得以脏药犯之;脏病宜补益,不得以腑药犯之。(清•石寿堂《医原•卷上•阴阳治法大要论》)

解释

六腑者,以通为用,传化物而不藏。通则机枢运转,出入有序,不通则传化无由而易壅滞成病。故治腑病宜用开通之品,以疏通气机,消其郁滞,从而复其传化之功。而治脏药多补,性缓守中,治腑者犯之,则往往更助其壅,故曰腑病宜开通,不得以脏药犯之。五脏者,体阴主守,藏精气而不泻。精气乃人身至宝,能守则精气内盛,周身得养,不守则精气妄泄而易耗。故治脏病宜投补益之品,使阴阳气血充足,生机来复。若误用治腑药峻夺疏利,则更虚其精气,故曰脏病宣补益,不得以腑药犯之。

诸病不已, 必寻到脾胃之中,方无一失。

诸病不已, 必寻到脾胃之中,方无一失。(明•周子干《慎斋遗书•卷二•辨证施治》)

解释

人生之后,以脾胃之气为本。故一些慢性病之虚证,无论气血不足,脏腑虚损,律液耗伤,精气亏乏等,治之者首宜注意脾胃。若有脾胃不调者,先宜调治脾胃,盖脾胃强健,则饮食渐增,气血化源充足,五脏受荫,从而增强抵抗能力,诸恙可因之而愈。如李东垣说:“善治病者,惟在调和脾胃”(《脾胃论》)。周氏此言,实是继承了李东垣脾胃论的学术思想,是治疗一切慢性病带有战略观点的治疗原则,不可忽视。

太阴湿土,得阳始运;阳明燥土,得阴自安。以脾喜刚燥,胃喜柔润也。

太阴湿土,得阳始运;阳明燥土,得阴自安。以脾喜刚燥,胃喜柔润也。(清•叶天士《临证指南医案•卷三•脾胃》华岫云评语)

解释

脾为阴湿之地,非阳光照之,无以生万物。故脾喜刚燥,治脾之药,多温燥性刚,而远阴柔腻静,处方亦多投理中、平胃之类,以温其中阳,重振运化之职,故曰太阴湿土,得阳始运。胃为阳燥之地,非雨露滋之,无以纳水谷。故胃喜柔润,调理胃腑常用沙参、麦冬益胃之剂,以甘寒濡养,既可除肠胃之燥,又可济津液之亏,使胃阴来复,顺其通降之性,故曰阳明燥土,得阴自安。由此可见,脾胃之性阴阳有别,喜恶各殊,故治脾胃之法应各求其属。

邪气不去而补之,是关门逐贼;瘀血未除而补之,是助贼为殃。

邪气不去而补之,是关门逐贼;瘀血未除而补之,是助贼为殃。(清•唐容川《血证论•卷一•用药宜忌论》)

解释

邪未去而补之则有留邪之弊,犹如资粮于寇,犯实实之戒。瘀血未除亦不应进补,补之闭门留寇,使瘀壅而难除。即使瘀血兼正虚者,也当视病情或采用补消兼施,或先去邪后扶正,而不得单用补法,以致旧血不去,新血无生化之机。如虚痨宜补,但内有干血,仲景便以大黄蛰虫丸治之,名曰缓中补虚,实可免留瘀为患。

肝主疏泄,肾司闭藏;肝为相火,有泻无补;肾为真水,有补无泻。

肝主疏泄,肾司闭藏;肝为相火,有泻无补;肾为真水,有补无泻。(清•叶天士《医效秘传•卷三•阴虚论》)

解释

肝为刚脏,内寄相火,若肝主疏泄功能失常,久则郁而生火(实火),治法常用寒凉直折,泻其有余,方如丹栀逍遥散、龙胆泻肝汤等。肾为水脏,内藏真精,为一身阴液之本,“五脏之阴气,非此不能滋(《景岳全书》)。故肾阴不可妄泻,临证但补其虚,如六味、左归之属,皆甘寒壮水之品,使真阴得济而肾有所藏。由此而知,肝火有泻无补,肾水有补无泻,皆是从肝肾的生理特点而制定的治则。

肥人之身,以火为宝,瘦人之身,以湿为宝。故肥人不任清凉,瘦人不任温补。

肥人之身,以火为宝,瘦人之身,以湿为宝。故肥人不任清凉,瘦人不任温补。(清•许豫和《怡堂散记•下卷•又录名言》)

解释

肥腴之体,阳气不足,痰湿多盛;清瘦之质,阴液易亏,燥热常生。故肥人体质偏寒,以火(阳气)为宝;瘦人体质偏热,以湿(阴液)为贵。这是治疗上的重要原则,如《证治心传》说:“肥人之病恐虚其阳,瘦人之病虑涸洞其阴”,此即“肥人不任清凉,瘦人不任温补”之意。因此,临床在辨证论治的同时,还应掌握“因人制宜”的原则,方能提高疗效。

善补肾者,当于脾胃求之。

善补肾者,当于脾胃求之。(清•许豫和《怡堂散记•下卷•肾者主水受五脏六腑之精而藏之,故五脏盛乃能泻》)

解释

精藏于肾,人出生以后,肾精必须依赖脾胃运化之饮食精微的不断滋养,方能生生不息,若脾胃虚损,可使精血的来源匮乏,因而肾精不足。故善补肾者,陈本脏外,尚需着眼于培补脾胃,特别是脾胃功能不足者,更应先调补为是。亦有肾虚不补肾,而径用益脾收功者,如宋代许叔微就善用补脾苏胃之法治疗肾亏,谓“凡下部肾经虚者,不必补之,但补脾护胃,俾谷气全而精髓自生,此乃“至妙之法”(《本事方续集》)。

补,戒急授而骤壅;伐,戒亟夺而峻利。

补,戒急授而骤壅;伐,戒亟夺而峻利。(清•唐笠山《吴医汇讲•卷八•摄生杂话》)

解释

虚证宜补,实证宜伐。但虚证一般病程较久,非旦夕可图,若欲速而急投以重剂,常因补重而壅滞胃气,反致欲速而不达。实证以邪甚为主,理当以祛邪为先,但若攻邪过于猛峻,亦能克伐正气。故用补泻除对证外,亦须重视剂量,若施之不当,均能致害。正知张介宾说:“用补之法,贵乎先轻后重,务在成功;用攻之法,必须先缓后峻,及病则已”(《景岳全书》),确是不易之论。

治脾胃者,补其虚,除其湿,行其滞,调其气而已。

治脾胃者,补其虚,除其湿,行其滞,调其气而已。(清•汪均庵《医方集解•补养之剂•参苓白术散》)

解释

此系根据脾的生理、病理特点而确立的治则。脾属阴,阳气易虚,故治脾当首重补虚,太阴湿土,湿病颇多,故常用温燥甘淡之品以除其湿;中虚则气行无力而郁,湿困则升降之机受阻,故又须调气行滞。代表方如参苓白术散,即集补虚、除湿、调气三法于一方,故对脾虚而挟有湿滞者最为适宜。其言治脾胃者,实以治脾为主。

老人之疾,慎于吐利,尤宜用食以治之。

老人之疾,慎于吐利,尤宜用食以治之。(宋•陈直《养老奉亲书•食治养老序第十三》)

解释

上寿之人,血气已衰,生机减退,故治之不宜妄行吐利,因吐之可败其胃,下之可夺其气,使几微之元气易耗而难复。如吴又可曰:“凡年高之人,最忌剥削,设投承气,以一当十”(《温疫论》)。又缘老人体虚,难任攻药,故宜取食疗,使胃气不伤而缓图收功。即使采用药治,也可随其病情配以相应食治以增加疗效。如对老年高血压、冠心病患者,除药治外,再常服山楂片、醋鸡蛋等,确能提高疗效。

大凡以药攻病者,去其大半,即宜养正气而佐以祛邪,正气充则邪气自尽。

大凡以药攻病者,去其大半,即宜养正气而佐以祛邪,正气充则邪气自尽。(明•黄承昊《折肱漫录•卷一•医药篇一》)

解释

凡疾病的形成总由正气先亏,邪气乘虚而入。攻病(祛邪)之药大多易损气血,即是实证,亦不能攻伐太过,故去邪大半,即宜扶正为主,佐以祛邪,俟正气足而邪气自尽。如“热者清之,及半即止,继以益阴;寒者热之,大半即安,继以调和”(《医彻》)。清代程国彭论治积聚、癥瘕等证,亦谓“若夫块消及半,便从末治,不使攻击,但补其气、调其血、导达其经脉,俾营卫流通而块自消矣”(《医学心悟》)。

外感忌酸收,内症戒消导。

外感忌酸收,内症戒消导。(清•宝辉《医医小草•精义汇通》)

解释

外感之病,邪多从皮毛口鼻而入,故治当疏邪解表,使邪从外出,若杂以酸收之品,则难免有闭门留寇之虞。如治外感咳嗽,若过早使用酸收药物,令肺气失宣,则咳嗽更行加重。内伤病多虚,惟其正虚,故戒消导。因消导之品,易于耗伤正气,特别是胃虚不纳、脾虚不运者,更应严禁消导。

体实气壮,要治病留人;体衰气虚,须留人治病。

体实气壮,要治病留人;体衰气虚,须留人治病。(现代•岳美中《岳美中医案集•真武汤和六君子汤加减治疗尿毒症》)

解释

病人体实气壮,可知其正气未衰,尚能耐攻,故应以祛邪治病为主,使邪气速去而正气自充。体衰气虚之人,正气明显不足,则不耐药攻,故须先行扶正(留人),一俟正气来复,再行治病(药饵),病情方得以缓解。如同为臌胀病证,体实气壮者可先攻邪逐水,如舟车丸,十枣沥之类,而体衰气虚者则务救根本,培补元气,不得妄行消伐,恐邪未去而正先脱。可见,是先治病还是先扶正留人,应视患者正气强弱而定之。

人知补之为补,而不知泻之为补;知泻之为泻,而不知补之为泻。

人知补之为补,而不知泻之为补;知泻之为泻,而不知补之为泻。(清•程杏轩《医述•医学溯源•治法》引《医学入门》语)

解释

虚证宜补,实证宜泻,医者皆知。而以泻为补,以补为泻,则知之不多。如虚劳兼有干血者,仲景治以大黄蛰虫丸,并称为“缓中朴虚”,张石顽说:“举世皆以参、芪、归、地等为补虚,仲景独以大黄蛰虫丸补虚”(《伤寒绪论》)。又如小便癃闭,可用补中益气汤启其水之上源,去其上闭而小便自通。他如助其土而水自消,攻其食而脾自健,前者是以补为泻,后者是以泻为补。凡此即泻之为补,补之为泻之意。

养生当论食补,治病当论药攻。

养生当论食补,治病当论药攻。(金•张子和《儒门事亲•卷二•推原补法利害非轻说》)

解释

人之患病,可以药治之,尤其是邪盛者,可以偏救偏,用药攻邪除病。但由于药性皆偏,故邪已去而正未复,若病愈之后,仍一味用药进补,则久服必有偏胜,所谓“气增而久,夭之由也”(《素问•至真要大论》)。因此与其用药扶正,莫如以食物摄养为主,仰赖谷、肉、果、菜等气味平正之品来调理善后,则精气自会康复。故张氏又强调指出:“善用药者,使病者而进五谷者,真得补之道也”(《儒门事亲》卷一•七方十剂绳墨订一)。

人之生也,全赖乎气。血脱而气不脱,虽危犹生;血未伤而气先脱,虽安必死。

人之生也,全赖乎气。血脱而气不脱,虽危犹生;血未伤而气先脱,虽安必死。(清•唐容川《血证论•脉证死生论》)

解释

此语是揭示气对人体的重要作用,故有“气者,人之根本也”(《难经•八难》)之说。所以大失血症而未见气脱者,虽危犹生;反之,失血虽不多而见气脱者,如短气不续,汗出肢冷,六脉微细等类似现代医学的虚脱、休克,其壮似安,但预后不良,故曰虽安必死。此语对失血证的预后诊断,颇有参考价值。

有形之血不能速生,无形之气所当急固。

有形之血不能速生,无形之气所当急固。(明•赵献可《医贯》)

解释

气血二者在生理活动中是相互依存的,故对大出血引起的血脱,亦需本着气血相互依存的关系进行治疗。大失血之所以不急于补血,而以补气为主者,以气为血帅,气有摄血之功,气足则摄血而血能自止,独参汤便是益气固脱的良方。张景岳说:“但使气不脱尽,则命犹可保,血渐可生”(《景岳全书•血证》),可见血脱益气的治法是至关重要。

补气之品可重也,行气之品不可重。补血之品可重也,行血之品不可重。

补气之品可重也,行气之品不可重。补血之品可重也,行血之品不可重。(清•周声溢《靖庵说医》)。

解释

补气血药大多味甘质腻,虽能滋补,但易碍胃,故用时常配行气或行血药,可使补而不滞,此即叶天十所说“补药必佐宣通”之意。如补中益气汤中之用陈皮,四物汤中之用川芎即是此意,是亦动静结合的配伍方法,但应用时必须分清主次与用量的轻重。气虚之证应以补气为主,重用补气之品,而行气之品不可重,因行气药多辛温而燥,有耗气伤阴之弊;血虚之证,当以补血为主,重用补血之品,而行血之品不可重,因行血药能耗血动血。

治血之要:其取效在调气而补血,其收功在安神而固精。

治血之要:其取效在调气而补血,其收功在安神而固精。(清•罗美《名医汇粹》)

解释

罗氏从人身以气血用事,“血随气行”以及“血脱须补”的机理,强调治疗血证应该调气和补血。如气逆而血随气升,阳络受伤,血从上溢者,宜降气活血;气陷而血随气下,阴络受伤,血从下溢者,宜补气升提;气郁化火,迫血妄行者,宜苦寒泻火;阳气虚弱,血失统摄者,宜甘温益气。此为调气之大要。根据出血的部位与脏腑的关系,分别予以补血,则又为补血之大要。

气血来源于后天,精神来源于先天,欲使血止不再复发,需要养生与防病,使精气内存,神不妄动,则血宁而不妄行,此即“其收功在安神而固精”之真义。

治实火之血,顺气为先,气行则血自归经;治虚火之血,养正为先,气壮则自能摄血。

治实火之血,顺气为先,气行则血自归经;治虚火之血,养正为先,气壮则自能摄血。(清•汪昂《医方集解•理血之剂》)

解释

所谓实火,系指气火而言。气火上逆之出血,汪氏指出应以降气为先。固气有余便是火,气降火亦降,则血随气行而自归经,故血无上溢之患。所谓虚火,在此系指气虚之火,即东垣所谓阴火,所以虚火之出血,实即气虚不能摄血,故以养脾(胃)之气为先。因为脾主统血,又为营卫之本,气血之根,脾气充旺则虚火自敛,统血有权,故曰气壮则自能摄血。

初病在经,久痛入络,以经主气,络主血,则可知其治气活血之当然也。

初病在经,久痛入络,以经主气,络主血,则可知其治气活血之当然也。(清•叶天士《临证指南医案•胃脘痛》评语)

解释

病证的发展总是由浅入深,由气及血。由于经主气,络主血,所以初病往往邪在气分,经久不愈则邪入血分。故叶氏认为初病应从气论治,久痛则需活血通络。临床验诸痛证,如头痛、胁痛、胃痛、痹痛等,凡痛久者参用活血通络之品确有效果。

血贵宁静,不善疏动,疏动则有泛溢之虞;血贵流通,不当凝滞,凝滞则有瘀著之患。

血贵宁静,不善疏动,疏动则有泛溢之虞;血贵流通,不当凝滞,凝滞则有瘀著之患。(宋•朱瑞章《卫生家宝•产科方》)

解释

血本阴津,宜宁静不宜扰动,动则发生出血之证。动血之因如七情过急,或劳倦色欲过度,或恣饮不节等等皆是。但“血主濡之”(《难经•二十二难》,只有环周不休,运行不息,才能营养和滋润全身组织器官,这是血的生理功能,故血又贵流通。如因气虚、气滞、血寒、血热以及外伤等,皆可使血行凝滞,产生瘀血病证,为医者必须识此。

阳火一清便退,阴火愈清愈起。

阳火一清便退,阴火愈清愈起。(清•程杏轩《医述•卷一》引吴天士语)

解释

此语示人治火,须分阴阳虚实。实火为有余之火,其势猖,周流不滞,宜以寒凉清之,其火自退,故其治多易。虚火为不足,因阴虚而起,补其虚则火自退。若一遇火证便清之、泻之,致使元阴愈虚,火愈炽。因而临床治火当分阴阳虚实,切不可一见火证便投寒凉。

实火吐血,宜清宜降;虚火吐血,宜补宜和。

实火吐血,宜清宜降;虚火吐血,宜补宜和。(清•王旭高《王旭高医案•卷二•吐血》)

解释

吐血一证,病机有虚实之分,实证为气火亢盛,血热妄行,症见吐血量多,色鲜红或深红,兼有烦热口渴,舌红苔黄,脉数大有力。治宜浦火降气以止血。若阴虚火旺,灼伤血络,则吐血量少色红,兼有潮热盗汗,舌绛少苔,脉细数等,情宜补阴和胃以止血。此皆为治本之法。

百凡治病,胃气实者,攻之则去,而疾易愈。胃气虚者,攻之不去。

百凡治病,胃气实者,攻之则去,而疾易愈。胃气虚者,攻之不去。(清•程杏轩《医述•卷七》引自《见闻录》)

解释

此语揭示胃气在治疗中的作用。故治病时必细察胃气的有无,凡人病邪甚而胃气不虚者。可以祛邪,邪去则病自愈。若胃气虚者,虽有实证亦不可轻用攻法,攻之则病益甚,盖因胃气本虚,攻之胃气益弱,胃气弱又不能行其药力,攻之亦无功。可见胃气的有无对疾病的治疗是有其重要意义的。

治少年人,惟恐有火,高年人,惟恐无火。

治少年人,惟恐有火,高年人,惟恐无火。(明•喻嘉言《寓意草•辨鼎翁公祖颐养天和宜用之药》)

解释

治疗疾病用药时当分老少。少年人纯阳之体,肾中精气,逐渐充盛,相火亦旺,用药时应忌助火之品,故曰治少年人,惟恐有火。人至高年,肾中精气渐衰,下元不足,用药时少用寒凉,以免损伤下元阳气,故曰治高年人,惟恐无火。

夺血者不可复发其汗,夺汗者不可复取其血。

夺血者不可复发其汗,夺汗者不可复取其血。(清•张石顽《张氏医通•卷五•诸见血证》)

解释

《灵枢•营卫生会》云:“夺血者无汗,夺汗者无血。”《伤寒论》有“亡血瘃不可发汗"之诫,先圣后圣,其揆一也。汗为津液所化,故有“汗血同源”之说。失血多的患者,不仅血虚,津液亦亏,因而不宜用汗法,而重亡其津,故夺血者不可复发其汗。大汗之人津液必然亏损,营血亦因之而不足,因而不可轻用破血逐瘀之品,伤血则又伤其津液,故夺汗者不可复取其血。

病伤犹可治,药伤最难医。

病伤犹可治,药伤最难医。(清•程杏轩《杏轩医案并按•汪绍由翁尊堂脱证救苏》)

解释

所谓药伤,乃用药失当或服之日久,以其劫夺真元而加病。患者体虚有疾,加之长期药力的耗损,致使气阴重伤,甚成虚脱。故药伤多难医。程氏对药伤所致“虚脱”之治,首重补气,使阳气复苏,其脱乃固。故以两仪煎合生脉散补气生津,并加乘肝养胃之品,而竟全功。

治病必先识病,识病然后议药。

治病必先识病,识病然后议药。 (清•喻嘉言《寓意草•先议病后用药》)

解释

此言有辨病论治之意。其后医家多宗此规矩,以为方圆。药能胜病,其因是医者识病后议药的结果。识病者取针对病证的药物一、二味即效,若不识病而盲目用药只能无的放矢,徒劳而无功。可见识是正确治疗的前提和依据,为医者不可忽之。

养生则以实脾为枢,治病则疏膀胱为枢。

养生则以实脾为枢,治病则疏膀胱为枢。(清•程杏轩《医述•卷九•小便》)

解释

脾为后天之本,气血生化之源,脾气散精,气血入心贯肺,然后布散全身,以滋养四肢百骸,脏腑经络,故养生重在健脾。膀胱具有藏津液与排尿的功能。《素问•灵兰秘典论》云:“膀胱者,州都之官,津液藏焉,气化则能出矣。”一膀胱在排尿的同时,能将人身之病气随尿而排出,故曰治病则疏膀胱为枢。但此治则只宜于湿热在下焦之病,非治一切病多以疏利膀胱为枢。

清阳明以利机关,养肝肾以滋阴血,运脾气以化湿痰。

清阳明以利机关,养肝肾以滋阴血,运脾气以化湿痰。(清•王旭高《王旭高医案•卷二•中风》)

解释

此为中风的治法之一。适宜于肝肾阴虚,肝阳上亢而兼挟痰湿者,并非概治所有中风之证。其中养肝肾滋明血为治本之计,运脾化痰湿,清阳明利机关为治标之法.滋燥并用。用药处方,当权衡其间之轻重。

养营阴须求甘润,理肝郁必用苦辛。

养营阴须求甘润,理肝郁必用苦辛。(清•王旭高《王旭高医案•卷一•疟疾》)

解释

此语当为治久疟而言,疟疾久延,营卫两伤,宜用和阳生阴,通调营卫治之,当以甘润之剂如补心丹以补养营阴。然若兼口干、心悸、胁痛作酸,当以苦辛通降之剂柴胡疏肝散疏肝理气,调和脾胃。验之于临床,不仅久疟宜用,其他病证凡属营阴不足,或有肝郁化火者,均可用之。

养心营以济肾阴,清肝热以安相火。

养心营以济肾阴,清肝热以安相火。(清•王旭高《王旭高医案•卷二•虚劳》)

解释

此语意在指出肾阴不足,相火妄动,当治心、肝。因心、肾之阴阳相互依存,即为“心肾相交”也叫“水火既济。”又以心主血,肾藏精,精血可以相互化生,正如《医原》云:“谷气归心,奉君火而化赤,赤血得金气敷布,下行入肾化精”。《张氏医通》说;“精不泄,归精于肝而化清血。”故养心营即可济肾阴。肝肾乙癸同源,母子相生,不论肝经实火,还是虚火,均可子盗母气,引起相火偏亢,故清肝泄热,相火自平。

凡病颠倒难明,必从脾胃调理。

凡病颠倒难明,必从脾胃调理。(清•程杏轩《医述•卷七》引用慎斋语)

解释

病颠倒,是病愈而多反复之谓,难明者,谅指其反复之机理。临床若遇此种情况,则应从调理脾胃入手。盖因脾主运化,胃主纳谷,两者纳运结台,升降相因,燥湿相济,是气血生化的泉源,对维持人体生命活动起着培本作用。故脾胃称之为“后天之本。李东垣《脾胃论》说:“四季脾旺不受邪”,又指出脾气旺盛具有抵御邪气的重要作用。胃气亦具同样的功能。此即病颠倒难明,必从脾胃调理的真谛。

情志之病,药饵难疗。

情志之病,药饵难疗。(清•程杏轩《杏轩医案•堂妹吐证》)

解释

此语指出对精神情志因素患者的治疗,不能全凭药物。正如《景岳全书》说:“若思郁不解致病者,非得情舒愿遂,多难取效。”实践证明凡因有害的心理因素致病者,如境缘不遇,所愿不遂,此种病除服药外,必须进行多方面的开导,因良好的精神状态能起到药物所不能有的治疗作用。俗话说:“心病还用心药医。”正是说明这一真理。如医者要做好情志患者的开导工作,应常学习心身医学、医学心理学。

治湿病之里,以利小水为第一义,治湿病之表,以取微汗为第一义。

治湿病之里,以利小水为第一义,治湿病之表,以取微汗为第一义。(清•程杏轩《医述•卷五》引魏荔彤语)

解释

所谓治湿病之里者,实谓里湿之治法。湿病在里者多属脾虚,脾虚湿聚,治当健脾燥湿,淡渗小便。因燥能胜湿,淡可渗湿,故曰:治湿不知理脾,非其治也。治湿不利小便非其治也。若湿在表常与风邪相搏,宜从表解,取微汗为宜,令湿从表解,此义《金匮要略》中早有明训。仲景曰:“盖发其汗,汗大出者,但风气去,湿气在,是故不愈也,若治风湿者,发其汗,但微微似欲汗出者,风湿俱去也。”

阴无骤补之法,非多服药不效。

阴无骤补之法,非多服药不效。(明•缪希雍《光醒斋医学广笔记•卷之二•吐血三要法》)

解释

此语指吐血后阴血不足者而言。盖吐血之人,阴血损之易而复之较难,以“有形之血,不能速生”也,故曰阴无骤补之法,非多服药不效。而多服补阴血之剂,尤宜顾及脾胃之气,方可多服而无弊。

凡药能逐邪者,皆能伤正;能补虚者,皆能留邪。

凡药能逐邪者,皆能伤正;能补虚者,皆能留邪。(清•莫枚士《研经言•卷一•用药论二》)

解释

药能逐邪者,皆能伤正,这是告诫医者,用攻邪药必须中病即止,以防伤正,故《索问•五常政大论》说:“大毒治病,十去其六,常毒治病,十去其七,小毒治病,十去其八,无毒治病,十去其九,……,无使过之,伤其正也”,如麻、桂发汗亦能亡阳,苍、朴燥湿,亦能伤津,切勿过之。补虚之药,皆能留邪,这是告诫医者,凡邪气未尽者,不可骤进补剂,即如甘草补气,亦能助湿,若正虚甚亦须与祛邪药配伍,以免留邪。

药贵中病,不论贵贱,在善用之而已。

药贵中病,不论贵贱,在善用之而已。(清•余听鸿《余听鸿医案•湿痹》)

解释

药贵中病,不论贵贱,其意谓治病的药物有效与否,不在其价格的贵贱,关键在于切合病情,若药病相合,则断无不效。如余氏用极低廉的药物(药如槟榔、橘叶、橘皮、防己、附子等,服用四剂,“不及百文”)治愈了病程长达年余、服药近二百剂鲜效的顽证,可为例证。常有人喜服用价格昂贵的药物,认为价昂则为良药,实质药之良,应以能愈病为准,而不在价格之贵贱。为医者,切忌迎合病人不正确的心理,而妄用价高的药物,若不知此则不仅不能愈病,反致贻误病机。

滋益之味,骨血为重;疏利之气,草木为先。

滋益之味,骨血为重;疏利之气,草木为先。(清•程林《医睱卮言》)

解释

药有气、味侧重,滋益之剂,多用味重之品,所言骨血为重者,是言骨血之品多为味重。骨血是泛指动物药,以血肉有情之品滋补力很强,如鹿茸、阿胶、紫河车、淡菜、雀卵、龟鳖等均属之。而用于疏利者,多用偏于气重之药。气重之剂,以植物药为首选,如枳实、香附、木香等皆有疏畅气机之功,又如厚朴行气导滞,茯苓淡渗利下等皆属之。

实证断不可用补虚之方,而虚证则不废实证诸方。

实证断不可用补虚之方,而虚证则不废实证诸方。(清•唐宗海《血证论•吐血》)

解释

实证断不可用补虚之方,医者皆知,而虚证则不废实证诸方,则或有未知者,如虚实夹杂之证,正虚固当补益,然邪实则必须攻邪,方无留邪之患,故唐氏又曰:“虚中实证则攻补兼用,或十补一攻,在医者之善治焉" (同上),仲景用祛瘀生新的大黄蛰虫丸治疗血痹虚劳,即属虚证不废实证诸方的一例。

治痰不效,专补中气,久之,其痰自消。

治痰不效,专补中气,久之,其痰自消。(清•程杏轩《医述•卷十》引吴簧池语)

解释

治痰不效,专补中气,是指治脾虚所生之湿痰而言。盖脾虚失运,则易酿湿生痰。湿痰是标,脾虚是本,专补中气,实为治本的措施。脾气充足,则运化正常,脾运正常则所入饮食可随食随化,不致聚而生痰,此即不治痰,其痰自消之机。故冯兆张云:“治痰先补脾,脾复健运之常,而痰自化矣”(《锦囊秘录》)。治痰专补中气,唯属湿痰者宜,非指能泛指诸痰。

治重病先须用药探之,方为小胆细心。

治重病先须用药探之,方为小胆细心。(清•程杏轩《医述•卷二》引《医验录))

解释

重病病情多险恶,甚则可危及生命,临证若能一眼觑定病之真情,抓住时机,或泻其实,或补其虚,一发中的,则可使久病渐愈,危证转安。然重病每易出现假象,大实似虚,大虚似实,真寒假热,真热假寒等,若不细审,往往真假难辨。故在真假难辨时,可先用药探之法。如真寒假热,先以温药小量以探之,若无烦躁口渴,则可知其热为假。所以说,药探亦是诊断之一法,临床切忌卤莽从事,以免铸成大错。

欲补心者须实肾,使肾得升;欲补肾者须宁心,使心得降……乃交心肾之法也。

欲补心者须实肾,使肾得升;欲补肾者须宁心,使心得降……乃交心肾之法也。(明•周慎斋《慎斋遗书•卷一•阴阳脏腑》)

解释

心主血而藏神,其性属火;肾主志而藏精,其性属水。在生理情况下,心火必须下降于肾,俾肾水不寒,而不致泛滥,肾水亦须上济于心,使心阳不亢,而补益心阴。同时肾中真阳上升,又能温养心火。此所谓“心肾相交”、“水火既济”的关系。倘若心、肾阴阳失调,则可出现“心肾不交”的病理状态,治取交通心肾之法。如肾阴亏虚,不能上濡心阴,则心火独亢,可见心烦、失眠等症,治宜滋肾阴,降心火;又如肾阳虚衰,无能上温心阳,则心火不足,可见心悸、怔忡等症,治选补肾阳,益心火之法。此皆病在心而治在肾,即所谓“欲补心者须实肾,使肾得升”之意。再有心阳不振,不能下温肾阳,则每致肾水泛滥,水气凌心,可见心悸、水肿等症,治当温心阳,制寒水。亦有心阴亏损,心火旺盛,下汲肾水,可见腰痠、梦遗等症,多取泻心火,养肾阴之法。此皆病在肾而治在心,即所谓“欲补肾者须宁心,使心得降”之意。

肾脏内寓真阳,非温不纳;肝脏内寄相火,非清不宁。

肾脏内寓真阳,非温不纳;肝脏内寄相火,非清不宁。(清•叶天士《清代名医医案精华•叶天士医案》)

解释

肾脏之阳又称“元阳”、“真阳”,乃人体阳气的根本,能温养各脏腑组织。若肾阳亏虚,不能温养周身,可出现神疲乏力、动则气喘、形寒肢冷、腰膝冷痛、小便不利或尿频清长、男子阳萎早泄、女子宫寒不孕等,固当治以温肾。亦有虚阳浮越,上热下寒者,亦宜温补真阳,其浮越之火方能下归宅窟。故曰:“肾脏内寓真阳,非温不纳”。

肝为将军之官,相火内寄,得阴血的涵濡,遂能顺其条达之性,从其生生之机。故一旦阴亏血少,失于濡养,则相火旺盛,常见眩晕,躁怒,甚则猝然昏厥等症。治之者当以滋阴养血,但必须伍以清火,如一贯煎的配伍即是。故曰“肝脏内寄相火,非清不宁”。

五脏皆有精,精者人之本也。

五脏皆有精,精者人之本也。(明•李中梓《医宗必读》)

解释

人身之精分藏于五脏,在肝为血,在心为脉,在脾为营,在肺为气,在肾为精(指肾精,主要是先天之精)。正如《灵枢•本精》说:“血、脉、营、气、精,此五脏之所藏也。”故曰:“五脏皆有精”。

五脏所藏的精气是五脏功能活动的基础,也是维持人体各种机能活动以及五脏神志活动的物质基础。精存则神存,精足则神旺,精亡则神亡。故曰:“精者人之本也”。于此可见,不论养生抑或治病,当时刻注意保护人体之精。

盖人赖胃气以生,药亦赖胃气以运。

盖人赖胃气以生,药亦赖胃气以运。(清•程杏轩《医述•卷三》引《赤崖医案》)

解释

胃为水谷之海,气血生化之源,人体脏腑阴阳无一不赖胃气以资之。胃气之盛衰有无,直接关系到人体的虚实存亡。若胃气本弱,则元气也不能充实,诸病丛生。若胃气竭绝,人体的生命活动也就终止。故曰:“人赖胃气以生”。无论养生,还是治病,都必须把“保胃气”作为重要的原则。

口服药物,先入于胃,若胃气旺盛,气化自能旁达,则可鼓舞药力直达病所。若胃气虚衰,则无以运行诸药之力,疾病终难得愈。故曰:“药亦赖胃气以运”。临症不论补虚还是泻实,皆当以顾护胃气为先。

肝主疏泄,肾司闭藏,肝为相火,有泻无补;肾为真水,有补无泻。

肝主疏泄,肾司闭藏,肝为相火,有泻无补;肾为真水,有补无泻。(清•叶天士《医效秘传•卷三•阴虚论》)

解释

肝为相火,有泻无补,肾为真水,有补无泻的治则,是据肝主疏泄,肾司封藏的生理特点而提出的。且肝与胆相为表里,肝藏相火(指胆火,在肝病上亦称肝火)。相火旺盛则可见目赤易怒、头胀、面热、口苦作干等症,治当平肝清火,泻其有佘。故曰:“肝为相火,有泻无补”。然对阴血亏虚,而肝火偏盛者,则当滋养其阴血,柔降其肝火。

肾中元阴,又称“真水”,为人体阴气的根本,人体非此真水不能生存。若真水虚衰,则可见早衰、发脱齿摇、精神呆钝、足痿无力、男子精少、女子经闭、小儿发育迟缓等症,治当补益肾精。故曰:“肾为真水,有补无泻。”当然,对肾经湿热之症,则又当取清利之法。

肝为刚脏,非柔养不克; 胃为阳土,非清通不和。

肝为刚脏,非柔养不克; 胃为阳土,非清通不和。(近代•丁甘仁《丁甘仁匡案•卷七•调经》)

解释

肝以血为体,以气为用,体阴而用阳,性喜条达,其生理功能的正常必赖阴血之涵养。若阴血亏虚,则肝阳上亢,甚则化火动风,唯有滋养阴血,俾肝体得养,而复其柔和条达之性,阳热风火始得平熄。故曰:“肝为刚脏,非柔养不克。”对肝病的治疗,也多以柔养肝阴、肝血为要。

脾为阴土,胃为阳土。胃主受纳、腐熟水谷,为水谷之海,以通降为和。如胃失通降之职,易生食滞,不化则生热,甚则胃气上逆,可见脘腹胀闷或疼痛,嗳腐吞酸,恶心呕吐以及大使秘结等症。唯有消导食滞,清热和胃,故曰:“胃为阳土,非清通不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