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方剂的服法”的版本间的差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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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方剂的服法包括服药时间和服药方法。服法的恰当与否,对疗效有一定影响。清•徐灵胎于《医学源流论》中说:“病之愈不愈,不但方必中病,方虽中病,而服之不得法,则非特无功,而反有害,此不可不知也。”因此,方剂的服用方法也应予以重视。兹就历代方剂运用情况,总结说明于下。 | ||
+ | 一、服药时间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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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一般来说,宜在饭前1小时服药,以利于药物尽快吸收。但对胃肠有刺激的方药,宜饭后服用,以防产生副作用;滋补方药,宜空腹服用;治疟方药,宜在发作前2小时服用;安神方药,宜在睡前服用;急证重病可不拘时间服用;慢性病应定时服用,使之能持续发挥药效。根据病情的需要,有的可一天数服,有的可煎泡代茶时时饮用。个别方剂,古人对服药时间有特殊要求,如鸡鸣散在天明前空腹冷服效果较好,可参考运用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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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前人有些服药论述,是考虑病位的上下远近,从有利于除邪和养生而论,亦可供临床参考。如《千金要方•序例》记载的“病在胸膈以上者,先食后服药;病在胸膈以下者,先服药后食;病在四肢血脉者,宜空腹而在旦;病在骨髓者,宜满而在夜。”以及《医心方》载葛仙翁曰:“服治病之药,以食前服之;服养生之药,以食后服之。”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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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二、服药方法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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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运用汤剂,通常是1日1剂,将头煎、二煎兑合,分2次或3次温服。但特殊情况下,亦可1日连服2剂,以增强药力。散剂和丸剂是根据病情和具体药物定量,日服2次或3次。散剂中有些可直接用水送服,如七厘散等;有些粗末散剂,可加水煮沸取汁,如香苏散等;还有些散剂是用于外敷或掺洒疮面,如生肌散等;亦有作为点眼或吹喉用的,如八宝眼药、冰硼散等。各种丸剂都可以直接用水送服,至于其他不同剂型,可参考制剂情况及方药功用酌情而定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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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针对不同情况,前人还总结出一些汤剂的经验服法。如服发汗解表药,宜趁热服,药后还须温覆避风,使遍身漐漐微似有汗。热证用寒药可冷服以助其清,寒证用热药可热服以助其温,但有时寒热偏盛、阴阳离决、相互格拒,出现服药后呕吐的情况,如系真寒假热证候则宜热药冷服,系真热假寒证候则宜寒药热服。此谓反佐服药法,即《素问•五常政大论》中所说的“治热以寒,温而行之;治寒以热,凉而行之;治温以清,冷而行之;治清以温,热而行之。”若见服药呕吐者,宜先服少许姜汁,或用鲜生姜擦舌,或嚼少许陈皮,然后再服汤药;或采用冷服、少量频饮的方法。对于昏迷病人及吞咽困难者,现多用鼻饲法给药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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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使用峻烈药或毒性药,应审慎从事,宜先进小量,而后逐渐增大,至有效止,不可过量,以免发生中毒。《神农本草经•序例》中说:“若用毒药疗病,先起如黍粟,病去即止,不去倍之,不去十之,取去为度。”明确提示毒性药的运用规范。总之,在治疗过程中,应根据病情和药物的性能来决定不同的服法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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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附:古方药量考证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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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古方用药分量,尤其是唐代以前的方剂,从数字看,和现在相差很大,这是因为古代度量衡制度在各个历史时期不同所致。古称以黍、铢、两、斤计量,而无分名。到了晋代,贝以十黍为一铢、六铢为一分、四分为一两、十六两为一斤(即以铢、分、两、斤计量)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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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及至宋代,遂立两、钱、分、厘、毫之目,即十毫为一厘、十厘为一分、十分为一钱十钱为一两,以十累计,积十六两为一斤。元、明以至清代,沿用宋制,很少变易,故宋明、清之方,凡言分者,是分厘之分,不同于晋代二钱半为一分之分。清代之称量称为库平,后来通用市称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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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古方容量,有斛、斗、升、合、勺之名,但其大小,历代亦多变易,考证亦有差异,例如李时珍认为“古之一两,今用一钱,古之一升,即今之二两半。”同时,明人张景岳认为“古之一两,为今之六钱,古之一升,为今之三合三勺。”兹引《药剂学》(南京药学院编 1960年版)历代衡量与秤的对照表,作为参考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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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表3 历代衡量与秤的对照表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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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<TABLE border=1><TR><TD>时 代</TD><TD>古代用量</TD><TD>折合市制</TD><TD>古代容量</TD><TD>折合市制</TD></TR><TR><TD>秦代</TD><TD>一两</TD><TD>0.5165市两</TD><TD>一升</TD><TD>0.34市升</TD></TR><TR><TD>西汉</TD><TD>一两</TD><TD>0.5165市两</TD><TD>一升</TD><TD>0.34市升</TD></TR><TR><TD>新莽</TD><TD>一两</TD><TD>0.4455市两</TD><TD>一升</TD><TD>0.20市升</TD></TR><TR><TD>东汉</TD><TD>一两</TD><TD>0.4455市两</TD><TD>一升</TD><TD>0.20市升</TD></TR><TR><TD>魏晋</TD><TD>一两</TD><TD>0.4455市两</TD><TD>一升</TD><TD>0.21市升</TD></TR><TR><TD>北周</TD><TD>一两</TD><TD>0.5011市两</TD><TD>一升</TD><TD>0.21市升</TD></TR><TR><TD>隋唐</TD><TD>一两</TD><TD>1.0075市两</TD><TD>一升</TD><TD>0.58市升</TD></TR><TR><TD>宋代</TD><TD>一两</TD><TD>1.1936市两</TD><TD>一升</TD><TD>0.66市升</TD></TR><TR><TD>明代</TD><TD>一两</TD><TD>1.1936市两</TD><TD>一升</TD><TD>1.07市升</TD></TR><TR><TD>清代</TD><TD>一两(库平)</TD><TD>1.194市两</TD><TD>升(营造)</TD><TD>1.0355市升</TD></TR></TABLE>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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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附注:上表古今衡量和度量的比较,仅系近似值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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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至于古方有云“等分”者,非重量之分,是指各药斤两多少皆相等,大都用于丸、散剂,在汤、酒剂中较少应用。古代有刀圭、方寸匕、钱匕、一字等名称,大多用于散药。所谓方寸匕者,作匕正方一寸,抄散取不落为度;钱匕者,是以汉五铢钱抄取药末,亦以不落为度;半钱匕者,则为抄取一半;一字者,即以开元通宝钱币(币上有“开元通宝”四字)抄取药末,填去一字之量;至于刀圭者,乃十分方寸匕之一。其中一方寸匕药散约合五分,一钱匕药散约合三分,一字药散约合一分(草本药散要轻些)。另外,有以类比法作药用量的,如一鸡子黄=一弹丸=40桐子=80粒大豆=480粒大麻子=1440粒小麻子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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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古今医家对古代方剂用量,虽曾作了很多考证,但至今仍未作出结论。但汉代和晋代的衡量肯定比现在为小,所以汉晋时代医方的剂量数字都较大。对古方仍录其原来的用量,主要是作为理解古方的配伍意义、结构特点、变化原因,以及临证用药配伍比例的参考。在临床应用时,应当按近代中药学和参考近代各家医案所用剂量,并随地区、年龄、体质、气候及病情需要而定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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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根据我国国务院的指示,从1979年1月1日起,全国中医处方用药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以“g”为单位的国家标准。兹附十六进制与国家标准计量单位换算率如下: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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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1斤(16两)=0.5kg=500g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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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1市两=31.25g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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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1市钱=3.125g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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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1市分=0.3125g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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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1市厘=0.03125g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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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(注:换算尾数可以舍去) |
2015年4月12日 (日) 23:39的版本
方剂的服法包括服药时间和服药方法。服法的恰当与否,对疗效有一定影响。清•徐灵胎于《医学源流论》中说:“病之愈不愈,不但方必中病,方虽中病,而服之不得法,则非特无功,而反有害,此不可不知也。”因此,方剂的服用方法也应予以重视。兹就历代方剂运用情况,总结说明于下。
一、服药时间
一般来说,宜在饭前1小时服药,以利于药物尽快吸收。但对胃肠有刺激的方药,宜饭后服用,以防产生副作用;滋补方药,宜空腹服用;治疟方药,宜在发作前2小时服用;安神方药,宜在睡前服用;急证重病可不拘时间服用;慢性病应定时服用,使之能持续发挥药效。根据病情的需要,有的可一天数服,有的可煎泡代茶时时饮用。个别方剂,古人对服药时间有特殊要求,如鸡鸣散在天明前空腹冷服效果较好,可参考运用。
前人有些服药论述,是考虑病位的上下远近,从有利于除邪和养生而论,亦可供临床参考。如《千金要方•序例》记载的“病在胸膈以上者,先食后服药;病在胸膈以下者,先服药后食;病在四肢血脉者,宜空腹而在旦;病在骨髓者,宜满而在夜。”以及《医心方》载葛仙翁曰:“服治病之药,以食前服之;服养生之药,以食后服之。”
二、服药方法
运用汤剂,通常是1日1剂,将头煎、二煎兑合,分2次或3次温服。但特殊情况下,亦可1日连服2剂,以增强药力。散剂和丸剂是根据病情和具体药物定量,日服2次或3次。散剂中有些可直接用水送服,如七厘散等;有些粗末散剂,可加水煮沸取汁,如香苏散等;还有些散剂是用于外敷或掺洒疮面,如生肌散等;亦有作为点眼或吹喉用的,如八宝眼药、冰硼散等。各种丸剂都可以直接用水送服,至于其他不同剂型,可参考制剂情况及方药功用酌情而定。
针对不同情况,前人还总结出一些汤剂的经验服法。如服发汗解表药,宜趁热服,药后还须温覆避风,使遍身漐漐微似有汗。热证用寒药可冷服以助其清,寒证用热药可热服以助其温,但有时寒热偏盛、阴阳离决、相互格拒,出现服药后呕吐的情况,如系真寒假热证候则宜热药冷服,系真热假寒证候则宜寒药热服。此谓反佐服药法,即《素问•五常政大论》中所说的“治热以寒,温而行之;治寒以热,凉而行之;治温以清,冷而行之;治清以温,热而行之。”若见服药呕吐者,宜先服少许姜汁,或用鲜生姜擦舌,或嚼少许陈皮,然后再服汤药;或采用冷服、少量频饮的方法。对于昏迷病人及吞咽困难者,现多用鼻饲法给药。
使用峻烈药或毒性药,应审慎从事,宜先进小量,而后逐渐增大,至有效止,不可过量,以免发生中毒。《神农本草经•序例》中说:“若用毒药疗病,先起如黍粟,病去即止,不去倍之,不去十之,取去为度。”明确提示毒性药的运用规范。总之,在治疗过程中,应根据病情和药物的性能来决定不同的服法。
附:古方药量考证
古方用药分量,尤其是唐代以前的方剂,从数字看,和现在相差很大,这是因为古代度量衡制度在各个历史时期不同所致。古称以黍、铢、两、斤计量,而无分名。到了晋代,贝以十黍为一铢、六铢为一分、四分为一两、十六两为一斤(即以铢、分、两、斤计量)。
及至宋代,遂立两、钱、分、厘、毫之目,即十毫为一厘、十厘为一分、十分为一钱十钱为一两,以十累计,积十六两为一斤。元、明以至清代,沿用宋制,很少变易,故宋明、清之方,凡言分者,是分厘之分,不同于晋代二钱半为一分之分。清代之称量称为库平,后来通用市称。
古方容量,有斛、斗、升、合、勺之名,但其大小,历代亦多变易,考证亦有差异,例如李时珍认为“古之一两,今用一钱,古之一升,即今之二两半。”同时,明人张景岳认为“古之一两,为今之六钱,古之一升,为今之三合三勺。”兹引《药剂学》(南京药学院编 1960年版)历代衡量与秤的对照表,作为参考。
表3 历代衡量与秤的对照表
时 代 | 古代用量 | 折合市制 | 古代容量 | 折合市制 |
秦代 | 一两 | 0.5165市两 | 一升 | 0.34市升 |
西汉 | 一两 | 0.5165市两 | 一升 | 0.34市升 |
新莽 | 一两 | 0.4455市两 | 一升 | 0.20市升 |
东汉 | 一两 | 0.4455市两 | 一升 | 0.20市升 |
魏晋 | 一两 | 0.4455市两 | 一升 | 0.21市升 |
北周 | 一两 | 0.5011市两 | 一升 | 0.21市升 |
隋唐 | 一两 | 1.0075市两 | 一升 | 0.58市升 |
宋代 | 一两 | 1.1936市两 | 一升 | 0.66市升 |
明代 | 一两 | 1.1936市两 | 一升 | 1.07市升 |
清代 | 一两(库平) | 1.194市两 | 升(营造) | 1.0355市升 |
附注:上表古今衡量和度量的比较,仅系近似值。
至于古方有云“等分”者,非重量之分,是指各药斤两多少皆相等,大都用于丸、散剂,在汤、酒剂中较少应用。古代有刀圭、方寸匕、钱匕、一字等名称,大多用于散药。所谓方寸匕者,作匕正方一寸,抄散取不落为度;钱匕者,是以汉五铢钱抄取药末,亦以不落为度;半钱匕者,则为抄取一半;一字者,即以开元通宝钱币(币上有“开元通宝”四字)抄取药末,填去一字之量;至于刀圭者,乃十分方寸匕之一。其中一方寸匕药散约合五分,一钱匕药散约合三分,一字药散约合一分(草本药散要轻些)。另外,有以类比法作药用量的,如一鸡子黄=一弹丸=40桐子=80粒大豆=480粒大麻子=1440粒小麻子。
古今医家对古代方剂用量,虽曾作了很多考证,但至今仍未作出结论。但汉代和晋代的衡量肯定比现在为小,所以汉晋时代医方的剂量数字都较大。对古方仍录其原来的用量,主要是作为理解古方的配伍意义、结构特点、变化原因,以及临证用药配伍比例的参考。在临床应用时,应当按近代中药学和参考近代各家医案所用剂量,并随地区、年龄、体质、气候及病情需要而定。
根据我国国务院的指示,从1979年1月1日起,全国中医处方用药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以“g”为单位的国家标准。兹附十六进制与国家标准计量单位换算率如下:
1斤(16两)=0.5kg=500g
1市两=31.25g
1市钱=3.125g
1市分=0.3125g
1市厘=0.03125g
(注:换算尾数可以舍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