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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治法之一。谓因塞证而用塞法。前“塞”为塞法,指补养固涩;后“塞”为塞证,指本虚标实之满胀不通的病证。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:“塞因塞用,通因通用,必伏其所主,而先其所因。”<ref>郭霭春 主编.黄帝内经词典.天津: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.2000.第830页.</ref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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